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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本项目供货业绩_供货业绩情况怎么填

各位朋友,大家好!小编整理了有关类似本项目供货业绩的解答,顺便拓展几个相关知识点,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吧!

投标文件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三年内还是...

1、如果在招标文件上没有特别注明是要完工时间的话,一般情况下都默认是指合同签订时间在近三年,所以具体还是得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来。

类似本项目供货业绩_供货业绩情况怎么填-图1

2、除本年往前三年,需要。招投标中近三年是指除本年往前三年,如是2023年中标,则近三年是指2020年,2021年,2022年。

3、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需要提交自己的业绩情况,以证明自己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和经验。而投标业绩的时间一般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因为合同签订是项目正式启动的标志,也是各方责任和义务产生的时间节点。

4、按语义理解,应该是指近5年完工竣工的项目,签订合同显然不是项目的完成。如果签订合同后,合同项目个个违约,或者半途而废,或者质量不合格,显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这个没有、也不需要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明确规定。

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各投标文件未最大程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重新招标时间又不允许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评委可以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自然多数票产生3名或3名以上投标人进行方案优化设计。

类似本项目供货业绩_供货业绩情况怎么填-图2

投标中的类似业绩界定,同类产品不同型号算不算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或设备的规格、型号、参数,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投标中同一品牌同一车型不同型号车报价不管提供的是不同型号还是不同版本的产品,只要是同一品牌的供应商,都是按照一个投标人来计算的。

如果没有业绩就废标,那新成立的公司且取得了行业资质,却无法投标,这就形成了差别对待,属于违法范畴了。而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招标人和评标评委不敢用业绩去废标,但可以把业绩作为加分项来体现优势。

该情况可以算两家。一般来说,政府采购的竞争是指符合采购人需求的不同品牌或者不同生产制造商之间的竞争,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类似本项目供货业绩_供货业绩情况怎么填-图3

供应商近三年类似的项目业绩可以用制造商的吗

总的来说,政府采购类似业绩可以是制造商和代理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具体评估标准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采购法规而有所不同。

法律主观: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投标可以用分公司的业绩。因为投标是为公司争取的业务,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和总公司是两个独立的公司,但是分公司是属于总公司的一部分,所以总公司投标可以采用分公司业绩。

都算。包括进市场的项目和没进市场的项目,只要是招标项目都应该算。提升业绩的方法: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凡事预则立,不管做什么,前期的一些准备工作总是很重要的。

投标人在使用他人产品时,必须要取得制造厂商对其的授权证明(即制造厂商同意该投标人使用其产品,并保证提供相应服务的证明)。

不能的,招标人只承认投标人本企业的业绩,不会认可代理商的业绩的,是厂家投保,不是代理商投标。同理 也不会把厂家的业绩算到代理商的头上。

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一般是都要提供的,然后是产品的检验报告和业绩等,可以提供,但是不代表代理商,悄悄的说,可以想其他办法。

招投标工程类似业绩设置规定

法律主观:招投标规模标准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或设备的规格、型号、参数,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招标业绩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业绩不得作为资格要求:新招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将业绩作为资格要求。这表示着在业绩不应作为投标人参与招标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应适应项目特点:新招标法规定业绩要求应当与采购项目自身特点、规模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货业绩情况怎么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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